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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节临近出行勿带违禁品 登机享顺畅 - 上海东方航空货运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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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节临近出行勿带违禁品 登机享顺畅

 

   2012年9月14日消息:今年9月30日中秋佳节,遇上十一国庆黄金周,连续8天的长假是不少人走亲访友、出外游玩的好机会。乘坐飞机的旅客,免不了要带一些礼品、特产出行。可由于有些游客事先不了解乘坐民航飞机的有关规定,没有及时办理托运,最后只能“忍痛割爱”。为了不影响您的行程,在此,上海航空快递小编特地整理出以下乘机注意事项。

 

  月饼:

 

  1)金属礼盒装月饼

 

  旅客携带月饼乘机时,要提前了解所购买的月饼礼盒中是否有商家赠送的金属刀具、液态物品(如酒类、营养品)等,此类物品不能随身携带乘机。如果礼盒中有上述物品,则应办理托运。为了快速通过安全检查,携带两盒(含)以上金属礼盒装的月饼,安检员通常会请旅客将月饼单盒分开进行X光机透视检查,因此建议旅客乘机前不要在金属礼盒外进行重复包装,或者直接将金属礼盒选择托运携带,以免增加检查时间,耽误行程。

 

  2)冰皮月饼

 

  旅客在购买冰皮月饼后,最好放在行李内办托运,否则,在过安检时只能把冰皮月饼内的冰袋丢弃,这样冰皮月饼就不能保鲜了。为了您能吃上美味可口的冰皮月饼,希望广大旅客在乘机前处理好自己的行李。

酒类:

 

  托运酒类(酒精饮料)时,酒精的体积百分含量在24%-70%(含70%)之间的,每人交运净量不应超过5升,按照普通白酒来计算,如果是最普通的包装500毫升一瓶计算,每位乘客最多只能托运10瓶白酒,而酒精的体积百分含量大于70%的,机场方面会拒绝托运。如果旅客携带的酒类违反上述规定,机场安检人员将会劝其退回。或交由机场安检帮助办理暂存,期限一个月,逾期的交由民航公安机关处理。啤酒可以托运,但请一定注意包装,防止破碎。

 

  锂电池:

  针对乘客旅行随身携带的手机、MP3、平板电脑、笔记本、摄像机等数码产品,机场方面也有明确规定。这些设备里面都含有锂电池,根据民航有关规定,乘客只能随身携带一定规格的锂电池,而托运则是完全禁止的。额定能量≤100Wh的,可随身携带;额定能量在100Wh-160Wh,须经航空公司批准且按规定采取绝缘保护措施(如将暴露的电极用胶布粘住或将每一块电池单独装在塑料袋中)后随身携带,且仅可带2块。160Wh以上的不允许携带。

 

  食品类:

 

  1)红烧肉、烤鸭是可以带上飞机的,但红烧肉必须要冰冻结实,注意包装,防止撒漏。如果到现场了已经化了,建议托运。

 

  2)中秋吃蟹正当时,不少旅客不了解大闸蟹民航运输规定,大闸蟹属于活物需要托运,但请做好包装,防止其中的液体撒漏,甚至“逃跑”。同时,不同航空可能对托运的活物有不同要求,建议提前向航空公司咨询。

 

  3)食用油、豆腐乳、辣椒酱、牛奶、酱菜该类物品属于液态食品,必须托运的。

 

  4)有特殊浓重香气的热带水果,如菠萝蜜、榴莲因味道浓重持久不易散去,所以也不能够直接带上飞机,可选择托运。

 

  5)腐乳、蜂蜜、虾酱、辣酱等凝胶状食品最好也不要携带上飞机,如有需要,可办理托运。

 

  化妆品类:

  乘坐国内航班,旅客可以随身携带少量旅行自用的化妆品,每种化妆品限带一件,其容器容积不得超过100毫升(克),并且应放置在独立的袋内,方便接受开瓶检查。

 

  药类:

  固体冲剂的药类是可以随身携带。非液体的,一粒粒的药如鱼肝油是可以随身携带。

 

  出行前,您还必须检查好您的行李中是否携带了不可以携带的物品。非管制刀具如水果刀、多用刀,仿真枪、玩具枪,工具类如扳手、锤子等需要办理托运手续。根据相关规定,刃长在6cm以下的生活刀具可以随身携带,否则,请您托运。

 

  打火机和火柴属于绝对禁止旅客随身携带或托运的。还有一些比较特殊的物品,比如二胡用的松香既不能随身携带也不能托运。

 

民航旅客行李国内运输须知

 

  一、不得作为行李运输的物品:

 

  下列物品不得作为行李或夹入行李(包括托运行李和自理行李)内托运,也不得随身携带入客舱:

 

  1.危险品:如易燃易爆物品;氧化剂;毒性物质和传染性物质;放射性物质;腐蚀性物质;磁性物质;麻醉性、特殊刺激性或类似性质的物质;容易污损飞机的物品等。包括,

 

  ·易燃,易爆物品,包括:氢气、氧气、丁烷等瓶装压缩气体、液化气体;黄磷,白磷、硝化纤维(含胶片)、油纸及其制品等自燃物品;金属钾。钠、钾、碳化钙(电石)、镁铝粉等遇水燃烧物品;汽油,煤油,柴油、苯、乙醇(酒精)、油漆、稀料、松香油等易燃液体;闪光粉、固体酒精、赛璐珞等易燃固体;过氧化钠、过氧化钾、过氧化铅、过醋酸等各种无机、有机氧化剂。

 

  ·毒害品:包括氰化物,剧毒农药等剧毒物品。

 

  ·腐蚀性物品:包括硫酸,盐酸、硝酸,有液蓄电池,氢氧化钠、氢氧化钾等。

 

  ·放射性物品:放射性同位素等放射性物品。

 

  ·其他危害飞行安全的物品,如可能干扰飞机上各种仪表正常工作的强磁化物、有强烈刺激性气味的物品等。

 

  2.枪支、弹药、仿真玩具枪、枪型打火机及其他类型具有攻击性的武器、器械。体育运动专用器械除外;

 

  ·弹药:炸弹,手榴弹,照明弹、燃烧弹、烟幕弹,信号弹、催泪弹、毒气弹和子弹(空包弹、战斗弹、检验弹、教练弹)等。

 

  ·爆破器材:炸药、雷管、导火索、导爆索、非电导爆系统、爆破剂等。

 

  ·烟火制品:礼花弹、烟花,爆竹等。

 

  ·上述物品的仿制品。

 

  3.军用或警用械具类(含主要零部件),包括:

 

  ·军用枪、公务用枪:手枪,步枪、冲锋枪、机枪、防暴枪等。

 

  ·民用枪,气枪、猎枪、运动枪、麻醉注射枪、发令枪等。

 

  ·其他枪支:样品枪。道具枪等。

 

  ·军械、警械:警棍、军用或警用匕首,刺刀等。

 

  ·国家禁止的枪支、械具:钢珠枪、催泪枪、电击枪、电击器、防卫器等。

 

  ·上述物品的仿制品。

 

  4.管制刀具:指1983年经国务院批准由公安部颁布实施的《对部分刀具实行管制的暂行规定》中所列出的刀具,包括匕首,三梭刀(包括机械加工用的三棱刮刀)、带有自锁装置的刀具和形似匕首但长度超过匕首的单刃刀、双刃刀以及其他类似的单刃、双刃。三棱尖刀等。少数民族由于生活习惯需要佩戴、使用的藏刀、腰刀、靴刀等属于管制刀具,只准在民族自治地方销售,使用。

 

  5.活体动物和具有刺激性异味或易引起其他旅客反感的水果,如:榴梿、椰子、菠萝蜜等。

 

  6.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携带,运输的物品。

 

  二、不得作为托运行李运输的物品:

 

  需要专人照管的物品,不得作为托运行李或夹入行李内托运,而应作为自理行李或随身携带物品带入客舱运输。如:重要文件和资料;可转让票据;证券;货币;汇票;珠宝;数码相机;手机;笔记本电脑等个人电子设备;钥匙、贵重金属及其制品;银制品;贵重物品;古玩字画;易碎易损坏物品;易腐物品;样品;护照和其他身份证件、旅行证件以及个人需定时服用的处方药等。

 

  1.自理行李即旅客自行管理的行李,每位旅客只限一件,其重量不能超过10公斤,体积不超过20×40×55厘米,应能置于旅客的前排座位之下或封闭式行李架内。

 

  2.超过自理行李的重量、尺寸规定时,须按占座行李的标准为行李缴纳一定的费用。

 

  3.旅客携带大量的贵重物品(例如黄金)乘机,只能按照占座行李办理。办理手续时,旅客应出示有关管理部门开具的携带证明。

 

  三、限制运输的物品:

 

  下列物品只有在符合承运人运输条件的情况下,并经承运人同意,方可接受运输:

 

  1.精密仪器、电器如影碟机、录像机、电视机、音响器材等类物品,应作为货运托运,如按托运行李运输,必须妥善包装,并且此类物品的重量不得计算在免费行李额内。

 

  2.体育运动用器械,包括体育运动用枪支和弹药。

 

  3.家庭驯养的狗、猫、鸟或其他玩赏宠物、导盲犬和助听犬,不包括野生动物和具有怪异形体或可能伤人等特性的动物,如蛇等。

 

  4.外交信袋,机要文件。

 

  5.旅客旅途中使用的折叠轮椅、电动轮椅。

 

  6.管制刀具以外的利器、钝器,如菜刀、餐刀、水果刀、工艺品刀、手术刀、剪刀、铅笔刀,以及钢锉、铁锥、斧子、短棍、锤子等,应放入托运行李内运输;

 

  7.对旅客携带的一些不易被利用来劫机,对飞机安全威胁不大,又确系急用和属于正常使用的违禁物品,可由单位开具证明,准予随身携带。如护理重病患者外出就医的旅客,随身携带少量的酒精棉等医疗用品和器械,经征得机场或海南航空同意,准其随身携带。

 

  四、液态物品运输:

 

  中国民用航空局2008年3月14日发布的《关于禁止旅客随身携带液态物品乘坐国内航班的公告》(民航〔2008〕2号)规定:

 

  1.乘坐国内航班的旅客一律禁止随身携带液态物品,但可办理交运,其包装应符合民航运输有关规定。

 

  2.旅客携带少量旅行自用的化妆品,每种化妆品限带一件,其容器容积不得超过100毫升,并应置于独立袋内,接受开瓶检查。

 

  3.来自境外需在中国境内机场转乘国内航班的旅客,其携带入境的免税液态物品应置于袋体完好无损且封口的透明塑料袋内,并需出示购物凭证,经安全检查确认无疑后方可携带。

 

  4.有婴儿随行的旅客,购票时可向航空公司申请,由航空公司在机上免费提供液态乳制品;糖尿病患者或其他患者携带必需的液态药品,经安全检查确认无疑后,交由机组保管。

 

  5.乘坐国际、地区航班的旅客,其携带的液态物品仍执行中国民用航空总局2007年3月17日发布的《关于限制携带液态物品乘坐民航飞机的公告》中有关规定。

 

  五、火种:

 

  中国民用航空局2008年4月7日发布的《关于禁止旅客随身携带打火机火柴乘坐民航飞机的公告》(民航〔2008〕3号)规定旅客一律不允许随身携带打火机、火柴等火种乘机。

 

  六、托运行李注意:

 

  托运行李必须包装完善、锁扣完好、捆扎牢固,能承受一定的压力,能够在正常的操作条件下安全装卸和运输,并应符合下列条件:

 

  (1)旅行箱、旅行袋和手提包等必须加锁。

 

  (2)两件以上的包件,不能捆为一件。

 

  (3)行李上不能附插其他物品。

 

  (4)竹篮、网兜、草绳、草袋等不能作为行李的外包装物。

 

  (5)带有危险品标记、标签的包装件一般不能作为行李的外包装物,如包装了行李,必须将该包装件上的危险品标记、标签去掉或覆盖。

 

  (6)行李上应写明旅客的姓名、详细地址、电话号码。

 

  (7)行李包装内不能用锯末、谷壳、草屑等作衬垫物。